中国报报导
(北根10日訊)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說,國陣以開明態度及準備協助的心態,協助解決霹靂州政局危機,但不意味著要和民聯組成聯合政府 ,而是以互相尊重及遵守法律形式來合作。
政治上,没有永远的朋友和敌人的吧?
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吧?
但是,联合政府是否就是霹雳人民想要的呢?
2009年5月15日星期五
5月9日 - 黑白真的不分吗?
中国报报导
(吉隆坡9日訊)交通部長拿督斯里翁詩傑說,人們為追求更好物質生活,而是非不分,是當前社會最大隱憂。
他認為,當一個國家在談建設時,也就是物質上的建設,惟人們在追求更好生活時,已逐漸把是非變得模糊。
“所以,人們心靈建設很重要,在日常生活上,應不分男女老少、社會階層、種族及宗教,共同培養公平社會的信念。”
请问老翁
谁最黑白不分呢?
穿黑衣都不是都被抓了吗?
(吉隆坡9日訊)交通部長拿督斯里翁詩傑說,人們為追求更好物質生活,而是非不分,是當前社會最大隱憂。
他認為,當一個國家在談建設時,也就是物質上的建設,惟人們在追求更好生活時,已逐漸把是非變得模糊。
“所以,人們心靈建設很重要,在日常生活上,應不分男女老少、社會階層、種族及宗教,共同培養公平社會的信念。”
请问老翁
谁最黑白不分呢?
穿黑衣都不是都被抓了吗?
5月8日 - 抓了又放?为何要抓?
中国报报导
(布城8日訊)內政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今日宣佈,釋放13名本地及外國籍內安法令被扣留者,包括3名興權會領袖烏達雅古馬、馬諾哈然及瓦山達古馬。
为何现现在会释放被抓的人?
释放的理由是什么?
他们不再威胁国家?(其实他们是不是真的有能力去威胁国家呢?)
人民对于被内安法令逮捕和释放的理由,是否都一直感到很模糊的?
不知道内政部长愿不愿意给人民知道它的标准呢?
(布城8日訊)內政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今日宣佈,釋放13名本地及外國籍內安法令被扣留者,包括3名興權會領袖烏達雅古馬、馬諾哈然及瓦山達古馬。
为何现现在会释放被抓的人?
释放的理由是什么?
他们不再威胁国家?(其实他们是不是真的有能力去威胁国家呢?)
人民对于被内安法令逮捕和释放的理由,是否都一直感到很模糊的?
不知道内政部长愿不愿意给人民知道它的标准呢?
2009年5月13日星期三
5月6日 - 又是治安问题?
中国报报导
(哥打峇魯6日訊)懷胎3個月的女騎士,遇摩哆掠奪匪,被搶奪手提袋后,摩哆失控駛入反方向,慘遭迎面駛來的車輛撞死。
這宗釀一屍兩命的掠奪案,于今早約10時50分在本市郊外巴登拉惹附近發生,兩名匪徒共騎摩哆造案,得手后逃之夭夭。
有是治安的问题?
谁去负责?
谁又在推卸责任?
如果由民联做政府,他们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吗?
(哥打峇魯6日訊)懷胎3個月的女騎士,遇摩哆掠奪匪,被搶奪手提袋后,摩哆失控駛入反方向,慘遭迎面駛來的車輛撞死。
這宗釀一屍兩命的掠奪案,于今早約10時50分在本市郊外巴登拉惹附近發生,兩名匪徒共騎摩哆造案,得手后逃之夭夭。
有是治安的问题?
谁去负责?
谁又在推卸责任?
如果由民联做政府,他们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吗?
2009年5月11日星期一
5月5日 - 悬案?
中国报报导
(吉隆坡日5日訊)1名英航人員在5星級酒店,雙手雙腳被綁離奇臥屍客房床上,死因待查。
警方將死者屍體送吉隆坡中央醫院太平間解剖,過后才決定是以謀殺還是暴斃案處理。
這起案件是在隆市霹靂路1間酒店20樓的1間客房發生。死者是25歲的英籍男子。
由于不是本地人,很多背景都不明朗,真相很难探索吧?
不过即使在本地人,在本地出事,还是有很多悬案吧?
但愿,恶人有恶报,杀人者会受到惩罚吧?
(吉隆坡日5日訊)1名英航人員在5星級酒店,雙手雙腳被綁離奇臥屍客房床上,死因待查。
警方將死者屍體送吉隆坡中央醫院太平間解剖,過后才決定是以謀殺還是暴斃案處理。
這起案件是在隆市霹靂路1間酒店20樓的1間客房發生。死者是25歲的英籍男子。
由于不是本地人,很多背景都不明朗,真相很难探索吧?
不过即使在本地人,在本地出事,还是有很多悬案吧?
但愿,恶人有恶报,杀人者会受到惩罚吧?
2009年5月5日星期二
5月4日 - 你的资料值多少钱?
中国报报导
(吉隆坡3日訊)個人私密資料,只需區區10仙,就能輕易購得!
根據《星報》報導指出,一分擁有1000個名字的個人資料,包括手機號碼、信用卡種類、銀行資料和工作地點,只售100令吉;意味著,這些個人資料,只價值不到10仙。
唉
原来我们都那么的便宜
怎么才可以保护我们自己的资料呢?
是不是我们的法律意识还不够强?
我们有没有追究的权利呢?
(吉隆坡3日訊)個人私密資料,只需區區10仙,就能輕易購得!
根據《星報》報導指出,一分擁有1000個名字的個人資料,包括手機號碼、信用卡種類、銀行資料和工作地點,只售100令吉;意味著,這些個人資料,只價值不到10仙。
唉
原来我们都那么的便宜
怎么才可以保护我们自己的资料呢?
是不是我们的法律意识还不够强?
我们有没有追究的权利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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