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月3日星期六

1月4日 - 學巴起不起價?

中國報報道

(吉隆坡3日訊)“我們鐵定征收30%附加費,並做好被捉的心理準備!”

大馬學生車聯合會會長徐雅智今日重申,全國8000個學巴司機和業者在新學年開始征收30%附加費,已勢在必行,若商用車輛執照局執意取締業者,業者唯有奉陪。


(吉隆坡3日訊)“執意征收30%附加費,一律捉。”

商用車輛執照局主席拿督瑪基曼今日警告,若學生車聯合會冥頑不靈,執意征收30%附加費,該局日后將不再理會該聯合會提出的任何要求。





當日政府也是為勢所逼才調高汽油價40巴仙,令到百物膨脹。

現在如果政府不讓學巴起價,很講不過去吧?

為什么政府起價就可以,商家起價就要被抓?

2 則留言:

陈志忠 Chee Tong 說...

这就是国阵政府所谓顺从民意的改革?
也许这就是改革。。。。

先有渔民的风波,
后有学巴的闹剧。。。

何时来个公务员们的矛盾??

小女子 說...

為什麼商家可以起價,可是老板又不起員工的薪水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