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7日星期日

12月7日 - 長途巴士的意外?

中國報的報道 - (麻坡7日訊)長途豪華巴士凌晨失控翻覆,10名乘客慘死,另外18人蒙受輕重傷。


又是悲劇,有傷亡,很可怕,這是意外?或是因為人為疏忽而造成的意外?

我的親人朋友也常乘坐長途巴士,我也很擔心他們的安全,但請問我能夠做什么?

我有時也會乘坐長途巴士,我也要知道要如何可以保障自己的安全?

意外?

有沒有可以將它發生的機會降低的方法?




P/S:
祝福這次意外的傷者可以早日康復。

2008年12月6日星期六

12月6日 - 土崩事件?

近人發生的土崩很可怕。

是天災?還是人為?

但最重要的時先安置好受影響的居民,阻止情狀惡化吧?

但愿執政黨和反對黨兩方面,這個時候先好好的處理好這件事,可以嗎?

屋子是一個人在一生中買最貴的東西,可能一生中只買一間,如果買到不好的地點,真的很不幸。屋子是住人的,發展商真的應該要有道德吧?〔相信只有一小部分不好的發展商吧了?〕



P/S:

祝福受影響的居民,希望他們可以早日回到自己的家園。

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

12月4日 - 金錢政治?

“金錢政治”這個名詞近期常常出現在報章上,我們就來思考“金錢”和“政治”這兩樣東西的關系吧。

“金錢”和“政治”之間有沒有關系?如果沒有關系,怎么現在會談論得那么劇烈?如果兩者是有關系,那么兩者之間的關系又是怎樣建立起來的?

是先有“金錢”還是先有“政治”?是要有“金錢”,才能夠參與“政治”?或者是要搞“政治”,才可以得到“金錢”?到了最后是否一定要兩者兼得?

如果“金錢”和“政治”是沒有結合的,還有沒有人會去從政?

人民工作是為了薪金,從政也算是一份工作,從政為了金錢也很正常啊,難道政治人物不需吃飯嗎?政治和金錢扯上關系又有什么關系呢?

是不是這些“金錢”是屬于不義之財,取之不道呢?是不是當“政治”遇上“金錢”就會變質?其實是“金錢”控制“政治”,還是“政治”控制“金錢”?或者兩者互相影響和克制?

在我國有多少個政治人物是在從政后致富?在我國又有多少個很清貧的政治人物?
搞政治的人,比較喜歡“金錢”還是比較喜歡“政治”?兩者又會有什么分別呢?

我們只是普通小市民,如果沒有親身經歷政壇世界,是很難明白和體會到“金錢”和“政治”之間的微妙關系吧?作為普通市民的我們,也不想太了解什么“金錢”和“政治”,只是希望政治家可以多點為人民着想,可以安居樂業就好了,是嗎?



P/S:
以上言論純粹個人對政治和金錢之間的迷思,沒有針對任何人和單位,如有得失之處,請多多見諒,謝謝!

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

12月5日 - 兩性問題?

中國報的報道,無黨籍巴西馬區國會議員拿督依布拉欣阿里在國會再次發表歪論,指男子有三妻四妾,皆因“女性慾望強”,引起男女朝野議員群起反駁。

如果女性欲望強,不是應該讓女性多幾個丈夫來滿足性欲嗎?

不知道他的家屬女性有何感受?

欲望強就可以多幾個另一半嗎?

另一半的功用就只是建立于性?

P/S:
以上純屬是聽了議員拿督依布拉欣阿后,感到很矛盾的疑問,沒有針對如何人,如果以上疑問會造成傷害,請多多見諒,謝謝。

2008年12月3日星期三

12月3日 - 多語文路牌等于不尊重國語地位?

中國報報道

(吉隆坡3日訊)上議員拿督威拉賽阿里促請房屋及地方政府部修改法令,讓房政部擁有權力,對付執意設多語文路牌,不尊重馬來文作為國語地位的地方政府。



有一些的疑問很想問



原來設多語文路牌,就是等于不尊重馬來文作為國語地位,是嗎?

用多種語文不是為了方便讀的人嗎?

為什么大選時的拉票宣傳單張,布條又要用多種語文來不尊重馬來文作為國語地位呢?



P/S:
以上純屬個人疑問,沒有針對任何人,如果以上疑問傷害了你,請接受我誠意的道歉,謝謝。

2008年12月2日星期二

12月2日 - 城市和城市的離婚?

馬六甲要與喬治市離婚?

離婚的導火線是什么?

是否因為政治立場嗎?

離婚了的后果是什么?

旅游業會否受影響嗎?


覺得整個馬來西亞都是一家,為什么要玩什么離婚不離婚的?

地域上的離婚,只想到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那一類才算是真正的離婚,是嗎?

即使是要離婚,也不是單由一,兩個政黨或幾個人去決定的,應該要全部有份居住在這兩的城市的人民去投標決定才算數,不是嗎?

2008年12月1日星期一

12月1日 -破舊校舍

一座華小教室天花板崩了,因為現在是學校假期,所以沒有學生受傷。

大家都很快的想起在數年前,在吉打州有某名老師,誤踩白蟻侵蝕樓板跌死的事件吧。

當時很轟動,很多人關注華校的校舍。

大家還記得這名老師的名字嗎?

他就是曾文珩老師。

針對此事件,本人無言以對。

如果你是家長,你怕嗎?

快開學了,你會不會先去看看孩子的校舍安不安全?

這是誰的錯?誰又應該付全責任?

校方?校長?校懂?教育部?校舍建筑商?

相同的悲劇是否會在次發生?

今后誰又負責去監督,國內每間學校的校舍的安全狀態?



祝福每一名老師,學生,能夠在學校里平安的授教受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