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27日星期六

12月27日 - 污辱回教先知部落客必受對付?

中國報報道

(吉隆坡27日訊)副警察總長丹斯里依斯邁奧馬說,部落客在網上發表詆譭和污辱回教先知的文章,已構成煽動罪,警方會介入調查,揪出不負責任者的身分。

他說,部落客在網上發表污辱回教先知舉止會產生不滿情緒,尤其對回教徒已造成傷害。

“此舉不只造成宗教和種族情緒更大矛盾和沖突,在法律上已觸犯法令,可在煽動罪名下受調查。”





認同,任何人都不可以發表詆譭和污辱任何宗教的文章。

但愿如果有人發表詆譭和污辱佛教,天主教,基督教,興都教等等的文章,都可以一樣的被對付,可以嗎?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