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28日星期日

12月29日 - “受壓迫人民陣線”被警方召問話

(鵝嘜28日訊)23名因孩子獲准參與“受壓迫人民陣線”(JERIT)活動的家長,今午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111條文傳召問話。

此外,警方將發出逮捕令通緝未現身者。

被傳召的家長,多數來自霹靂州的和豐、珠寶、打昔、九洞、峇眼色海、打巴及江沙等。





不知道前陣子,在律師公會的改教論壇外示威者,還有瑪拉工藝學院學生為開放學額的示威事件,警方有沒有援引什么刑事法典的條文來進行傳召問話的工作呢?

也許是沒有留意新聞,所以也不知道警方如何處理以上兩件事?

1 則留言:

小女子 說...

這叫做同人不同命,沒得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