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鵝嘜28日訊)23名因孩子獲准參與“受壓迫人民陣線”(JERIT)活動的家長,今午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111條文傳召問話。
此外,警方將發出逮捕令通緝未現身者。
被傳召的家長,多數來自霹靂州的和豐、珠寶、打昔、九洞、峇眼色海、打巴及江沙等。
不知道前陣子,在律師公會的改教論壇外示威者,還有瑪拉工藝學院學生為開放學額的示威事件,警方有沒有援引什么刑事法典的條文來進行傳召問話的工作呢?
也許是沒有留意新聞,所以也不知道警方如何處理以上兩件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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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則留言:
這叫做同人不同命,沒得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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